投标意向单位征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改革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便利店用房工程”的施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现征集投标意向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名。 一、招标项目: (一)招 标 人: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便利店用房工程 (三)项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 (四)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00万元。 (五)资金来源:100%国有资金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建、配电、给排水、装修工程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注册建造师二级(建筑工程专业); 4. 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6. 项目经理(建造师)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7. 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8.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 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查询,查询渠道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2) 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申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收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期间内的。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 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人务必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违规事实参与投标的行为,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招投标活动,同时招标人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投标人报名需提供资料: 1. 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 3.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以上资料只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1.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2019年12月31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2. 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127号华通大厦1707室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赛格科技园7栋 联 系 人:刘工,0755-8376 9454 招标代理: 深圳市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华通大厦1707室 联 系 人: 宋小姐,0755-25599855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12月25日
|